湖南农业大学MPA广东教学实践招生章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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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4-01-03

一、学校介绍

湖南农业大学简称“湖南农大”,坐落于湖南省长沙市,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、国家“2011计划”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建设单位、全国首批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试点单位、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、国家“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”入选高校、国家“特色重点学科项目”建设高校、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高校、湖南省“双一流”A类建设高校、具有研究生推免资格的高校。

二、MEM培养学院:公共管理与法学院

三、培养方向

不区分研究方向

四、报考条件(以下任意满足一项即可)

1.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,不限专业;

2.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,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,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,不限专业;

3.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,不限专业。

备注:不招应届本科毕业生

五、招生类别

非全日制

六、授课方式

周末及假期线下面授。

七、毕业待遇

修满学分,学习年限满足毕业获得湖南农业大学颁发的研究生毕业证书;学位论文答辩通过,获得硕士学位证书。

八、学制与学费

学制3年,研究生学费按协议执行。

九、报考咨询

校本部: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农业大学第十教学楼

广东教学实践基地:东莞市莞城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六楼

联系电话:020-28142399、0769-3337779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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